员工庄某违规泄露未公开信息 东方日升收宁波证监局警示函

[知识] 时间:2025-07-07 06:10:56 来源:寸草不留网 作者:综合 点击:14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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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波宁波证监局披露关于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员工决定。

2023年1月9日,庄某证监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庄某在微信朋友圈称公司储能业务“23年在手已签4吉瓦时多”,违规并在评论中与某券商分析师讨论上市公司组件成本、泄露息东交付价格、开信未来业绩等,升收示函相关事项于1月11日被多家媒体报道、宁波转载。员工庄某违规泄露上市公司未公开信息,对市场造成不良影响。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有效执行信息披露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员工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五十二条的规定,宁波证监局决定对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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